3.GUN NATION ACTION AIR(PISTOL/ PCC) COMPETITION RULES

  三枪国度 气动枪支(手枪、手枪口径卡宾枪)比赛赛例

        2021年1月中文版


 

目    录                                         

 

章节  1: 赛程设计

          1.1 基本原则

                1.1.1 安全

                1.1.2 本质

                1.1.3 平衡

                1.1.4 多样性

                1.1.5 自由度

                1.1.6 难度

                1.1.7 挑战

                1.1.8 场景和靶场设备

           1.2 赛程种类

                 1.2.1 一般赛程

                 1.2.2 特别赛程

            1.3 3GN 比赛认证

章节 2: 赛程搭建和修改

         2.1 基本规则

               2.1.1 实际建造

               2.1.2 安全射击角度

               2.1.3 最短距离

               2.1.4 标靶位置

               2.1.5 靶场地面

               2.1.6 障碍物

               2.1.7 共同射击线

               2.1.8 标靶摆放

               2.1.9 护栏

         2.2 赛程搭建和标准

               2.2.1 限制超越线

               2.2.2 障碍物

               2.2.3 屏障

               2.2.4 隧道

               2.2.5 矿工隧道

               2.2.6 平台

               2.2.7 窗门和窗口

         2.3 修改赛程搭建

         2.4 安全区

         2.5 试射/调较准星区

         2.6 摊位区域

         2.7 卫生区域

         2.8 弹匣充气区

章节 3:场地资料

         3.1 基本条例

              3.1.1 公布比赛赛程

              3.1.2 不公布比赛赛程

          3.2 书面赛程简报

          3.3 规则的适用性

章节 4:靶场设备

         4.1 标靶-基本原则

          4.2 认可标靶-纸靶

          4.3 认可标靶-金属靶

          4.4 可击碎的标靶

          4.5 靶场设备或地面的重新布置

          4.6 靶场设备故障和其他问题

章节 5: 竞赛设备

         5.1 枪械

          5.2 枪套/箱/包/袋及配件

          5.3 适当的服装

          5.4 护目镜

          5.5 投射物及相关配件

          5.6 火力

          5.7 参赛者器械及枪支故障

          5.8 比赛认可的压缩气体及AEG枪支使用的电池

章节 6: 比赛架构

         6.1 基本原则

               6.1.1 Courwe Of Fire 赛程

               6.1.2 Stage 赛局

               6.1.3 Match 比赛

               6.1.4 League 联赛

               6.1.5 Shoot off 对决比赛

           6.2 Match Divisions 比赛组别

           6.3 Match Categories 比赛类别

           6.4 参赛者身份和资格

           6.5 参赛者安排及分组

章节 7: 靶场管理

         7.1 Match Officials 比赛工作人员的职务分工

               7.1.1 Range Officer("RO")

               7.1.2 Chief Range Officer("CRO")

               7.1.3 Stats Officer("SO")

               7.1.4 Quartermaster("QM")

               7.1.5 Range Master("RM")

               7.1.6 Match Director ("MD")

            7.2 比赛工作人员的纪律

            7.3 比赛工作人员的任命

 章节 8: 赛程

           8.1 枪支的准备状态

            8.2 准备位置

            8.3 靶场口令

                  8.3.1 “Load And Make Ready"

                  8.3.2 "Are You Ready"

                  8.3.3 "Standby"

                  8.3.4 "Start Signal"

                  8.3.5 "Stop""Hit""Muzzle""Finger"

                  8.3.6 "If You Are Finished,Unload And Show Clear"

                  8.3.7 "If Clear,Hammer Down,Holster"

                  8.3.8 "Range Is Clear"

                  8.3.9 听力障碍的参赛者可获得的协助

              8.4 赛程中入匣、换匣及卸匣

              8.5 移动动作

              8.6 协助或干扰

              8.7 瞄准器对焦,拔枪练习和走场练习

   章节 9: 计分

            9.1 基本规则

                   9.1.1 参赛者与标靶的距离

                   9.1.2 接触标靶

                   9.1.3 过早贴靶

                   9.1.4 未重置的标靶

                   9.1.5 不可击穿性

                   9.1.6 不可击穿掩护物

                   9.1.7 钉钯的木方

             9.2 计分方法

             9.3 平手

             9.4 计分及罚分

             9.5 计分政策

             9.6 计分及复核

             9.7 计分纸

             9.8 计分责任

             9.9 移动靶计分

             9.10 比赛时间确认

             9.11 计分系统程序

章节 10: 罚则及取消参赛资格

         10.1 程序性犯规-基本原则

          10.2 程序性犯规-指定案例

          10.3 取消参赛资格-基本规则

          10.4 取消参赛资格-意外走火

          10.5 取消参赛资格-不安全使用枪支

          10.6 取消参赛资格-违反体育道德

          10.7 取消参赛资格-严禁使用的物品

章节 11: 仲裁和规则解读

         11.1 基本原则

                11.1.1 管理

                11.1.2 上诉权利

                11.1.3 上诉

                11.1.4 上诉至委员会

                11.1.5 保留证据

                11.1.6 准备上诉

                11.1.7 比赛工作人员的职责

                11.1.8 MD的职责

                11.1.9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11.2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11.2.1 三级或以上赛事

                11.2.2 一级和二级赛事

         11.3 时限和程序

                11.3.1 提交上诉仲裁的时间限制

                11.3.2 仲裁的时间限制

         11.4 费用

                 11.4.1 金额

                 11.4.2 支付

          11.5 议事规则

                11.5.1 委员会的职责和程序

                11.5.2 提交

                11.5.3 听证会

                11.5.4 目击者

                11.5.5 提问

                11.5.6 意见

                11.5.7 实地检查

                11.5.8 不当影响

                11.5.9 审议

         11.6 判决及后续行动

                 11.6.1 委员会的裁决

                 11.6.2 执行裁决

                 11.6.3 裁决结果是最终定案

                 11.6.4 会议纪录

         11.7 第三方上诉

         11.8 规则解读

章节 12: 杂项事宜

          12.1 附录

          12.2 语言

          12.3 免责声明

          12.4 性别

          12.5 量度


 

3*GUN NATION

ACTION AIR (PISTOL\PCC) 比赛赛例

         

第1章--赛程设计

      以下内容为3.GUN NATION(以下简称“3.GN") Action Air 比赛的基本原则,赛程设计师在设计赛程的过程中要遵守这些原则、责任和限制。

1.1 基本原则

1.1.1 

 安全-3.GN Action Air 比赛的设计、搭建和执行必须以安全为先决条件。

1.1.2

本质-3.GN Action Air 比赛的价值体现于:赛程设计的质量与标准,和其展现出的挑战性和灵活性。赛程设计必须首先考验参赛者的射击技术水平,而非参赛者的体能。

1.1.3 

平衡-准确、火力及速度、这三元素在3.GUN NATION(以下简称“3.GN")实弹比赛中同等重要。一个赛程是否恰当平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呈现的挑战性与灵活性。然而,赛程设计和3.GN比赛必须基于上述元素的平衡。由于在3.GN Action Air 比赛中忽略了最低火力的因素,而火力上限要符合当地法律规定,且3.GN Action Air 比赛枪支、投射物、气体动力等由3.GN Action Air比赛协办方统一提供。故3.GN Action Air比赛中火力因素无需参赛者考量。

1.1.4 

多样性-3.GN Action Air比赛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没有必要每次比赛就另行设计赛程,但不能有任何重复的赛程在同一场比赛中出现。否则,重复的赛程被视为指定考验参赛者射击技术的项目并不计分。

1.1.5

自由度-3.GN Action Air比赛必须允许参赛者以自由的方式来解决各种挑战,以“可见到”便可射击标靶的准则。当开始信号响起后,赛程中不能要求强制换弹匣或指定射击姿势和位置,下列指定除外。然而赛程却可以设定不同的环境,如障碍物、环境限制、模拟场景等,迫使参赛者以合理的姿势射击。

1.1.5.1 一级和二级比赛不需要严格遵守自由度要求或射击枪数限制;分级赛中AEG组别的PCC枪支可使用预热盒,并指定何时何地可以射击特定的目标阵列。

11.5.2 中、短赛程和分级赛程,可以包括强制性换弹匣和要求特定的射击位置、准备状态或姿势;长赛程是完全受赛例1.1.5管辖。当需要强制性换弹匣时,动作必须在第一发射击标靶响枪至完成最后一发射击标靶的响枪之间完成,违规者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

1.1.5.3 一般赛程和分级赛程可指定在不使用其他物理协助下(如:固定吊环等)以单强手或弱手射击,而PCC则使用强侧或弱侧进行射击,即必须使用指定的手/侧面从规定的地点开始直至完成该赛程。在比赛程序中永远不会让参赛者用一只手持PCC进行射击。

1.1.5.4 在中、长赛程或“书面赛程简报”中规定只能用强手/侧或弱手/侧进行射击时,前提是指定使用强手/侧或弱手/侧进行的射击次数不得超过6次,在比赛程序中永远不会让参赛者用一只手持PCC进行射击。将引用赛例10.2.8如参赛者在赛程中指定携带或提起物件,将引用赛例10.2.2/1.1.5.5赛程设计师可给予参赛者自由在已规定的射击范围内任何地方等待开始讯号。从一个过渡到另一个。赛程必须提供移动和两者之间不受阻碍的自由式目标转换。

1.1.6

难度-3.GN Action Air比赛呈现不同程度的难度。不会禁止或限制对射击技术上的考验。其他非射击技术上的考验则应该考虑是否合理的应用于不同体格的参赛者。

1.1.7

挑战-3.GN Action Air比赛使得参赛者认识到熟练操作多种枪械的困难,以及在运动射击时,射击技术的发挥能否与其他参赛选手的水平相当,以反映这一挑战。

1.1.8

场景和靶场设备-3.GN Action Air比赛鼓励使用场景和合理的靶场设备。但是,必须谨慎行事,避免不切实际的、不利于射击挑战或射击的设备。比赛要避免可能使参赛对手面临潜在的不安全状况。

 

1.2 赛程种类

3.GN Action Air 比赛可能包含以下种类的赛程:

1.2.1 

一般赛程

1.2.1.1 短赛程-不得超过12发;不超过2个射击位置;在一个射击位置不能射击超过9发;并且不能让参赛者在任何一个射击位置射击全部标靶。

1.2.1.2 中赛程-不得超过24发;不超过3个射击位置;在一个射击位置不能射击超过9发;并且不能让参赛者在任何一个射击位置射击全部标靶。

1.2.1.3 长赛程-在三级或更高级别的比赛;不得超过32发;在一个射击位置不能射击超过9发;并且不能让参赛者在任何一个射击位置射击全部标靶。

1.2.1.4 被认可的3.GN Action Air比赛,应该以3个短赛程、2个中赛程及1个长赛程的比例为平衡。

1.2.1.5 没有上膛或没有入匣的枪支准备状态的赛程,不应占超过整个比赛赛程的百分之二十五。

1.2.1.6 从置枪台上拿取并启用枪支的赛程,不应占超过整个比赛赛程的百分之二十五。

1.2.2

特别赛程

1.2.2.1 分级赛程-赛程必须得到3.GN中国区总监认可,提供给参赛者以地区分级使用。分级赛程必须依照正确配置要求搭建,成绩必须依照规格上报至有关认可部门(如有费用亦一并上缴)以便核实。

1.2.2.2 对决赛程-与比赛分开了独立项目。两名参赛者同时射击相同及对接排列的标靶,以最快完成者为胜方。建议使用倒跌的金属靶,而两位参赛者最后击倒的标靶在倒下后必须要能互相重叠,标靶叠于下方的为胜出者。单支枪的标靶每组最多不能超过16发,及在第一发射击标靶的响枪至完成最后一发射击标靶的响枪之间必须完成一次指定换匣动作,违者判败方。

1.3 3.GN 比赛认证

1.3.1

希望获得3.GN Action Air二级或三级认证的比赛主办单位,必须遵守赛程设计和赛程搭建的一般原则,以及与该学科相关的所有其他现行3.GN Action Air赛例。除非这些规则中另有说明,否则分级比赛必须遵守所有规则。不符合这些要求的比赛将不会受到认证,并且不得公开或宣布为3.GN Action Air认可的比赛。

1.3.2

中国区区域总监可以从比赛申报中撤销3.GN Action Air比赛的认证。这样的行为可能是在他或他们看来,比赛中赛程设计原则的目的或精神,或违反任何当前的3.GN Action Air赛例,或可能将3.GN 射击运动带入声名狼藉。

1.3.3

3.GN中国区区域总监,有权以其论据就以下事项撤销比赛的认证:

1.3.3.1 违反赛程设计的基本精神或用途;或

1.3.3.2 与原来认证的赛程设计存在明显差别;或

1.3.3.3 违反现行3.GN Action Air赛例;或

1.3.3.4 导致3.GN射击违反运动精神;或

1.3.3.5 被发现违反赛例中工作人员身份资格;

1.3.3.6 3.GN Action Air比赛要求及建议。

 

第2章-赛程搭建和修改

 

以下基本原则列出对3.GN Action Air比赛赛程搭建的准则、责任和限制。赛程设计师,主办单位及人员必须以此为戒。

2.1 基本原则

2.1.1 

实际建造-主办单位有责任在场地设计及建造和在赛程中设定条件时顾及所有安全因素,并得到RM认可。也必须尽力避免参赛者、工作人员及观众在比赛中受伤。赛程设计应尽力避免一切参赛者非故意酿成的不安全行为,也必须考虑到工作人员在运作赛程时能对参赛者提供合适的协助。

2.1.2

安全射击角度-搭建赛程时,必须计算安全射击角度。也必须考虑到提供安全的标靶摆放角度、框架构造及避免任何有可能的流弹反弹。建造挡弹坡及两侧护堤时必须计算合适的比例尺寸。除非特别指定,最大的枪口角度为参赛者面向靶场的上下左右各90度,违规者判赛例10.5.2.

2.1.3

最短距离-在赛程中使用金属靶或不可击穿掩护物时,必须确保参赛者和比赛工作人员与它们保持一个安全距离。如情况许可,应使用实际障碍物阻隔。而其他位于射击区内的道具也应小心处理。

2.1.4

标靶位置-当赛程中有标靶位置在非正向靶场射击角度时,主办单位和人员必须确保周边范围没有参赛者、工作人员或观众通过。必须允许参赛者以自主办法解决竞赛问题及不能以任何可能导致发生危险的要求妨碍参赛者。标靶必须摆放在参赛者射击时不会超越安全射击角度的位置。

2.1.5 

靶场地面-在可能的情况下,地面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准备妥当,及在比赛期间保持地面平坦,以提供参赛者及比赛工作人员一个安全的环境。比赛工作人员可因环境、天气和参赛者的使用情况,在任何时间在地面铺上沙子、碎石等,以保持地面安全、平坦的状况,参赛者不得对此提出抗议。

2.1.6

障碍物-赛程中真实或模拟的障碍物,必须可以合理地应用于不同体格的参赛者,能为所有的参赛者、比赛工作人员及观众提供合理的安全性保障。

2.1.7

共同射击线-如比赛项目要求一定数量的参赛者并排同时进行射击(例如对决赛程),场地必须确保各参赛者间最少有3米的距离。

2.1.8

标靶摆放-必须仔细考虑纸靶的摆放位置,避免子弹贯穿后出现的问题。

2.1.8.1 标靶的摆放位置必须清楚标记在标靶底座上,而标靶底座应牢固并清楚标记于地面上;以确保其在整个比赛中的一致性。此外,所使用标靶的类型亦应清楚记录于标靶底座上,以免用错。

2.1.8.2 当纸靶与金属靶摆放距离接近时,必须防止射击金属靶的子弹反弹而击中纸靶。

2.1.8.3 当摆放3.GN各规格金属靶时,应尽量提供固定设备避免射击或重置时位置有所移动。

2.1.8.4 静态纸靶的摆放角度不得与垂直方向的夹角大于约45度,但可以任意角度摆放Noshoot 静态纸靶。

2.1.8.5 隐藏/出现标靶的设计和建造应在比赛开始前完成,(在射击过程中)整个标靶被隐藏,需要参赛者激活。如果整个标靶没有被遮挡,则在射击过程中,无论是否激活,都可以随时对其射击。

2.1.8.5.1 鼓励在一级赛程中应用,但不要求遵守此要求。书面赛程简报必须指定参与之前必须先激活所有目标。

2.1.9

护栏-除RO特别准许,任何时间所有人均不能通过护栏。

2.2 赛程搭建标准

在搭建赛程时,可能会使用下列不同的障碍物来限制参赛者移动和提供附加的竞赛挑战:

2.2.1

可以通过使用射击框或限制超越线来限制或控制参赛者的移动。

2.2.1.1 限制超越线-应由木制结构或其他合适的材料建造,必须牢固地固定在适当的位置,并且向参赛者提供物理和视觉参考。对于没有碎屑的坚硬地面,2厘米高的材料是最小允许尺寸。在其他地面的表面上,例如覆盖带有草皮,沙子,碎石,木屑或类似材料的较厚材料建议至少在地面上4厘米为起始高度。

2.2.1.2 射击框-被定义为最小的射击区域,至少长与宽大于60厘米的长度。

2.2.1.3 限制超越线与射击框,应使用一致的颜色,并于比赛的所有赛程一同使用。

2.2.1.4 应在俯卧射击位置使用后部限制超越线。避免或谨慎使用。如果使用后部限制超越线,则必须距俯卧前部限制超越线至少240厘米之间的射击位置。

2.2.1.5 如赛程有明显由限制超越线划定的通道或明确划分的射击区,参赛者踏出区域以外地面,使用快捷方式进入另一通道或射击区,将会在使用快捷方式后每一枪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

2.2.2

障碍物-赛程可能包含大型障碍物供参赛者攀爬。攀爬障碍物不能高于2米。如攀爬障碍物高于1米,必须提供相对的辅助设施给参赛者,并必须根据以下措施保障参赛者安全:

2.2.2.1 障碍物必须牢固地搭建,并能在使用时为参赛者提供充足的支撑。尽可能移除障碍物上一些过分锋利或粗糙的表面,以减少参赛者或比赛工作人员受伤的机会。

2.2.2.2 参赛者从任何障碍物落下的地方必须确保没有障碍物或危害参赛者的物件。

2.2.2.3 必须允许参赛者在赛程开始前测试此类障碍物。测试时应在短时间内完成。

2.2.2.4 不能要求参赛者在攀上障碍物时将手枪放回枪套。

2.2.3

屏障-必须依照以下规则搭建:

2.2.3.1 它必须有足够高度和坚固度去履行其应用用途。除非加设射击平台或类似物品,1.8以上的屏障会被认定为向上无限伸延(见赛例10.2.11)

2.2.3.2 它应在屏障边线地面后方放置限制超越线作为边界。

2.2.3.3 除非书面赛程简报中另有规定,否则任何障碍物,墙壁,视觉障碍物,通,栅栏和其他1.8米或更高的结构将被视为从地面到无限。除非书面赛程简报中另有规定,任何墙壁,视障,桶,栅栏和高度小于1.8米的其他结构将被认为来自地面已建成。高度低于1.8米的任何障碍物被认为延伸至无穷大的物体必须做相应标记。

2.2.3.4 所有此类障碍均被视为代表实体平面,并且除非指定为软质,否则应视为硬质(见赛例9.1.6)。除了指定的障碍物外,穿透可视透障碍物射击标靶的行为不被允许,如通过可视透障碍物击中的标靶按FTE+一个程序性犯规:即+12.5秒。

2.2.3.5 对障碍物或活动平台的所有支撑均视为不存在,不能在射击时用作支撑。该规则不适用于2.2.2中的障碍。

2.2.4

隧道-一条可供参赛者进入或穿过的隧道必须以合适材料搭建,隧道没有长度限制。然而,隧道必须提供有效的端口让比赛工作人员安全地观察参赛者的行为。隧道口边沿必须妥善构建,降低参赛者和比赛工作人员受伤的可能。赛程设计必须明确指出隧道入口、出口及在隧道内可射击标靶的位置(例如限制超越线)。另见赛例10.5.4.

2.2.5

矿工隧道-包括支撑竖立支柱的隧道,这些支柱支撑着疏松的高架物料(例如木板),而竞争对手可能会疏忽掉它们(请见赛例10.2.5)。这些隧道可以构造成任意高度,但高架材料的重量必须足够轻,以免跌落造成伤害。

2.2.6

平台-基于此设施用于承托参赛者移动或射击标靶,搭建时必须顾及参赛者和比赛工作人员安全。规定在搭建时必须允许比赛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均能安全地观察和控制参赛者的行为。平台必须有足够强度承受所有参赛者使用。

2.2.7 

窗门和窗口-必须放置在一个适用于大多数参赛者的高度,不适用的参赛者可要求提供一个坚固的平台使用而不会被判罚。

2.3 修改赛程搭建

2.3.1

比赛工作人员可在得到RM的批准下因任何理由改动赛程中的场境或赛局的程序。所有对已公布的赛程的改动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完成。

2.3.2

必须尽早通知所有参赛者有关改动。最低限度必须由负责该赛程的RO在公布简报时以口头通知。

2.3.3

如RM在比赛开始后才批准有关改动,必须:

2.3.3.1 让未受影响的参赛者继续赛程。如改动因个别参赛者引起,该参赛者必须重打改动后的赛程,见赛例2.3.4.1;或

2.3.3.2 如可能,要求所有参赛者重打改动后的赛程,该赛程之前的所有分数将会取消。

2.3.3.3 如参赛者拒绝RO因上述情况命令的重赛,该参赛者之前在该赛程的得分将会取消,赛程以零分计算。

2.3.4

如RM(与MD协商)确定实际或程序上的更改将导致竞赛失去公平性、无可能让所有参赛者重赛或该赛局基于任何理由明显不适合作赛,该赛局及所有参赛者得分必须取消。

2.3.4.1 当参赛者于某一赛程被取消比赛资格而该赛程随后被删除,如参赛者在最高级别的上诉(即RM或上诉委员会)判定其被取消比赛资格原因与删除赛程的原因有直接关系,参赛者可复赛。

2.3.5

当天气恶劣时,RM可命令在纸靶上套上透明塑料袋或在纸靶顶部加设保护物,以上情况参赛者不能提出上诉(见赛例6.5.1)。上述保护装置必须同时应用和保留在所有受影响纸靶上,直至RM指示拆除。

2.3.6

如RM(与MD协商)认为天气恶劣或其他情况将严重影响比赛安全或状况,他可命令所有射击活动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2.3.7

比赛场景的例行维护,例如但不限于:更换标靶,标靶杆,计时器和其他设备,确保所有金属标靶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包括由比赛工作人员进行的调整,均不视为修改。比赛工作人员需要与RM和QM合作,以确保所有参赛者的竞争公平性。除非涉及安全问题,否则此类维护不得遭到参赛者的抗议或上诉(见赛例11.1.2)

2.4 安全区

2.4.1

赛事主办单位有责任在比赛中搭建和设立一定数量的安全区。安全区必须设立于方便到达的地方。

2.4.2

安全区必须备有指示枪口安全方向的标志和清晰展示的边界。如设有挡弹坡或侧墙,必须以不反弹投射物的材料搭建。

2.4.3

参赛者允许在无人监管情况下在安全区进行以下事项,但不可超越安全区边界且枪支必须指向安全方向。违反者将取消参赛资格(见赛例10.5.1)

2.4.3.1 从枪盒/包/袋取出或放回枪支,和将未有上弹的枪支放入枪套。

2.4.3.2 使用未有上弹的枪支练习拔枪,“空击发”和放回枪套。

2.4.3.3 使用空匣练习空枪入匣和卸匣及/或操作枪支。

2.4.3.4 检查,清理,维修枪支及配件。

2.4.4

任何情况均不能在安全区手持投射物(不论散装、包装、已装入弹匣或快速加弹器),或任何装有压缩气体的物品(见赛例10.5.12)

2.4.5

进入安全区的PCC必须是安全状态的枪支,GBB组别的枪支必须在枪膛插入安全旗,AEG组别的枪支必须切断电源,方可进入安全区,如不能满足条件,必须在RO的监督和指令下做到安全状态。

2.5 试枪/枪区、调较准星区域

2.5.1

当比赛设有试枪/枪区,此区域必须由RO监控。

2.5.2

参赛者在此区域测试枪支和投射物的运作,任何时候均须依照所有现行安全规则和RO指令进行。

2.6 摊位区域

2.6.1

摊位-(即比赛中个人,企业和其他实际展销商品摊位)有责任安全处理其产品和其他物品的安全和保证其展出的商品不会对任何人构成危险。枪支和弹匣必须设有装上投射物。

2.6.2

RM(与MD协商)必须清楚摊位区域和“被授权展销”的所有经营者,指示经营者对摊位及其展/商品应履行的责任并签订相关合同。

2.6.3

参赛者可于摊位区域内手持摊位展出未有装上子弹的枪支,摊位须提供合理指引并保证顾客手持枪支的枪口不可指向任何人。

2.7 卫生区域

2.7.1

主办单位应在领近厕所和膳食区的入口附近提供一定数量的卫生区,并备有洗手用品和设施。

2.8 弹匣充气区

2.8.1 

主办单位应提供一定数量,及具备良好通风设备的弹匣充气区。用于参赛者为弹匣充气及释放气体。弹匣充气区必须提供抬面和有清晰展示的边界。

 

第三章-场地资料

 

3.1 基础条例

介绍赛程时必须向参赛者详细说明各项资料,明晰赛程的相关引导及指示;RO面向所有参赛者宣读书面赛程简报后,即可开始赛程准备。赛程资料会以下列方式公示:

3.1.1

 公布比赛赛程-所有参赛者必须在比赛前同一时间段内收到相同内容的赛程资讯。赛程资讯可以为纸质印刷/打印、电子文档或网页形式公布。

3.1.2

不公布比赛赛程-具体内容与赛例3.1.1相同,但不会预先公布赛程资讯。只有参赛者到达比赛场地通过书面赛程简报了解赛程资讯。

3.2 书面赛程简报(WSB)         

3.2.1

合规的书面赛程简报必须由RM批准,并张贴在比赛场地内明显的地方。此书面赛程简报将为参与者与RO最终执行比赛的依据,内容必须包括:

---计分方法

---标靶(种类和数量)

---最少计分的投射物数量

---枪支准备状态

---开始位置

---开始指示(听觉或视觉信号)

---完结计时标靶位置

---射击流程

3.2.2

RO必须向各组参赛者当面宣读书面赛程简报。在认证的赛事中,RO必须向参赛者以动作或图片明示开始位置。

3.2.3

RM可在任何时间基于安全、协调和不清楚为理由,对书面赛程简报做出修改(见赛例2.3)

3.2.4

在RO宣读书面赛程简报和解答参赛者对赛程的疑问后,参赛者可以进行赛程练习。赛程练习时限必须由RO决定,而所有参赛者的赛程练习时限亦应尽量相同。如赛程内有移动靶,RO应对所有参赛者示范相同次数。

3.2.5

书面赛程简报必须符合当前的3.GN比赛规则。

3.2.6

如果参赛者的行为违反了赛程要求,且该操作会产生安全问题,因此RM必须立即进行裁决。RM可能会裁定允许这样的行为或操作,而参赛者的得分将维持不变。或RM可能需要对射击过程进行修改,或者可能出于安全原因声明该动作是“禁止的”。(请见赛例2.3,包括小节)

3.2.6.1

在宣布禁止行为或操作之后,参赛者的行为导致做出这种宣布的行为应被要求重新射击。随后任何人违反,都将被取消比赛资格。(见赛例10.3.6)

3.3 规则的适用性

3.3.1

3.GN Action Air比赛中,除书面赛程简报特别指定弹匣容量外,参赛者弹匣的最大容量是所有弹匣允许的最大容量。任何此类限制都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在书面赛程简报中向所参赛者明示。

3.3.2

所有3.GN Action Air比赛均由赛例监管支配。主办单位或组织不能自定赛例。任何不符合或未获得3.GN中国区区域总监和3.GN Action Air赛事委员会审批的赛例不应被应用于3.GN Action Air比赛。

 

第四章-靶场设备

 

4.1 靶标-基本原则

4.1.1

3.GN Action Air比赛只可使用完全符合附录B及C部分被3.GN中国总会认可的标靶

4.1.1.1

如在一个比赛中有多于一个标靶不能完全符合规例,并且没有合适的标靶以供替换,RM必须决定涉及标靶的误差是否可以接受,根据赛例2.3做出相关安排。然而,RM的决定将只应用于正在进行的比赛,不会成为同一地方未来举办的比赛的先例,也不会在另一比赛继续使用该标靶。

4.1.1.2

3.GN Action Air比赛可使用多种规格的Poppers(见附录C)。3.GN Action Air MINI POPPERS的作用为模拟摆放于较远距离的3.GN Action Air Poppers.除以上两种规格外,比赛中不限制该类标靶的形状但是面积大小要小于3.GN Action Air Poppers以适应在相对小的场地模拟远距离的标靶。以下为合规格的标靶配置:在3.GN Action Air 比赛赛程中必须使用停止靶配合各种规格、大小的Poppers.以下为不合规格的标靶配置:除3.GN Action Air 比赛的书面赛程简报中使用其他计分方式外,没有停止靶的使用,只用使用各种规格、大小的Poppers.

4.1.2

3.GN Action Air 比赛的所有计分靶必须使用3GN彩色专用比赛纸靶,如下:

4.1.2.1

3.GN Action Air比赛的计分纸靶必须为彩色纸靶,如RM认为此颜色不能令标靶于所在环境清晰可见,可选用其他颜色代替。

4.1.2.2

得分金属靶的正面表面应喷涂角色,建议使用白色。

4.1.3

同一比赛的所有罚分靶必须清楚注明“X"或与计分靶不同颜色。纸罚分靶和金属罚分靶可用不同颜色,但所选颜色和物料必须贯彻使用于整个比赛(例如:如金属物料罚分靶为黄色,整个比赛的金属物料罚分靶皆必须为黄色;如纸靶分靶为白色,整个比赛的纸罚分靶皆必须为白色)。

4.1.4

赛程可以用掩护物将标靶完全或部分遮盖,规则如下:

4.1.4.1

用以完全或部分遮盖标靶的掩护体将定性为不可击穿掩护物。这些掩护体不可以是模拟物品,必须为无法击穿的墙或建筑实物(见赛例2.1.3)。纸靶不能被用作不可击穿掩护物。

4.1.4.2

只为干扰标靶而搭建的掩护体将被定性为可击穿掩护物。贯穿可击穿掩护物击中标靶将计算分数。而贯穿可击穿掩护物击中罚分靶将计分罚分。所有被可击穿掩护物遮盖的标靶得分区必须保持完整。被可击穿掩护物遮盖的目标必须可透过可击穿掩护物看见或至少一部分从可击穿掩护物周围可见。

4.1.5

禁止使用胶带,油漆或任何其他方法分割单个完整的标靶为两个或多个标靶。

4.1.6

只有3.GN Action Air标靶和机械或电子操作设备可被用于启动移动标靶。

4.2 认可标靶-纸靶

4.2.1

只有一种纸靶被认可适用于3.GN Action Air比赛。

4.2.2

纸靶正面为三种颜色的彩印纸靶,分别是中央位置的红色圆面、包围红色区域的黑色圆环状区域以及外部白色区域。

4.2.2.1

纸靶分靶的正面必须有清晰的不计分区域线。

4.2.3

当需要遮盖纸靶部分的计分区时,赛程设计者必须使用下列方法:

4.2.3.1 

用实物遮盖(见赛例4.1.4.1);或

4.2.3.2 

用单色及对比鲜明的油漆或胶带清晰界定被不可击穿遮盖物遮盖的不计分部分。

4.2.3.3 

被部分遮盖、裁掉、涂上或贴上油漆胶带的纸靶必须保留所有得分区的部分位置供参赛者射击。

4.2.4

被不可击穿掩护物遮盖和重叠在纸靶上的罚分靶不能完全遮盖纸靶的红色区域。

4.3 认可标靶-金属靶

4.3.1

用于3.GN Action Air比赛的金属靶的基本规定。

4.3.1.1 

严禁使用被击中后会意外向左右翻侧的金属物料得分及罚分靶。否则比赛不被3GN认可。

4.3.1.2

如RO认为金属物料得分或罚分靶倒下时由于支撑他们的装置被击中或其他意外原因(例如被风吹倒、流弹反弹等)所导致,将判定为场地设备故障(见赛例4.6.1)

4.3.1.3

金属物料得分或罚分靶不设不计分区域线。

4.3.1.4

金属物料得分或罚分靶必须被击中后完全倒下或有自动讯号显示被击中才计算分数。在一级或二级比赛中,依照书面赛程简报的要求,RO可发出口令“HIT"告知参赛者监护靶射击得分继续下面的赛程。

4.3.2 3.GN Action Air Poppers

4.3.2.1 3.GN Action Air Poppers和3GN Action Air Mini Poppers或其他规格的金属靶,均为认可的金属物靶,用作考验枪支火力的大小;必须按照附录C1的规格制造。

4.3.3 3.GN Action Air Plates:Stop Plates 完结计时标靶(停止靶)

4.3.3.1 为确保准确记录参赛者完成赛程时间,建议使用符合附录C3规格的完结计时标靶。完结计时标靶必须与一般金属标靶有明显的区别,并会对其进行灵敏度校对(见附录C1).完结计时标靶不计分数。

4.3.3.2 完结计时标靶不是用作考验枪支火力,只会就其灵敏度校准而不会对其进行火力校准。如RO确定完结计时标靶被投射物准确直接击中但没有显示时间,将判定为场地设备故障,参赛者须在完结计时标靶修复后重赛。

4.3.3.3 如完结计时标靶第一次被击中没有显示时间,但紧随其后第二次击中有显示时间,参赛者不会获得重赛。

4.3.4 倒跌的金属靶/牌 FULLING PLATES 可使用直径不少于5CM会倒下的圆形或方形或其他任何形状的金属靶/牌。(见附录C3)

4.3.4.1 会倒下的金属靶/牌不是用作考验枪支火力,不能对其进行火力校对。

4.3.4.2 不能只以会倒下的金属靶/牌构建赛程。赛程必须设有最少一个认可的计分纸或金属物料靶(可附加任何纸或金属物料罚分靶)

4.3.5 NO-SHOOTS 罚分纸

4.3.5.1 金属物料罚分靶及金属靶/牌的设计必须设计为在被击中后倒下或有自动讯号显示被击中。

4.3.5.2 一般尺寸及认可纸靶形状的金属物料罚分靶均可使用。

4.4 可击碎的标靶

4.4.1

3.GN Action Air 比赛禁止使用可击碎的标靶如粘土靶或砖。

4.5 靶场设备或地面的重新布置

4.5.1

参赛者在任何时间都不能整理地面或移动射击区任何靶场设备(包括置枪台、标靶、标靶坐和启动标靶等)。RO将视情况裁判,每一次触犯,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

4.5.1.1 

参赛者可在赛程开始前,在RO的监督下,在地面放置用作缓冲掉落弹匣的容器。

4.5.2

如有需要,参赛者可要求比赛工作人员修复场地地面、标靶摆放或其他相关设定以确保比赛的一致性。RM对上述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4.6 靶场设备故障和其他问题

4.6.1

比赛场所内的所有器械设置必须对所有参赛者公平、一致。靶场设备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纸靶摆放错误或移动、没有击中的Popper倒下、移动靶启动失灵、任何机械或电子设备失灵和道具/障碍物的损坏。

4.6.1.1

严禁宣告或使用任何枪支或枪支模型作为“场地设备”。

4.6.2

如因为靶场设备失灵、未有重置金属靶或移动靶而令参赛者午饭完成赛程,参赛者必须在靶场修复后进行重赛。

4.6.2.1

未修复的纸靶不被界定为靶场设备故障(见赛例9.1.4)

4.6.2.2

如RM认为赛程中一个或多于一个标靶出现问题或先后摆放不一致,RM可以向受影响的参赛者提供重赛。

4.6.3

如赛程重复出现靶场设备失灵的情况,该赛程或会从比赛中剔除并不计算成绩(见赛例2.3.4)

 

第五章-竞赛设备

 

5.1 枪械

5.1.1 

不同的枪支用于不同的比赛组别,然而单支枪比赛组别的赛程,必须保持一致。

5.1.2

 3.GN Action Air的比赛中认可的手枪为可发射6毫米直径投射物的手枪(见赛例5.5.4)。半自动手枪必须有分开的弹匣、可拉后的滑架或以后助力运作的系统; 3.GN Action Air的比赛中认可的PCC为可发射直接为6毫米投射物的PCC.

5.1.3

瞄准器-3.GN确定的瞄准器类型为:

5.1.3.1 开放式瞄准器为不涉及电子或光学配置的瞄准器。光纤准星不算事光学瞄准器。

5.1.3.2 电子或光学瞄准器为使用电子或光学配置的瞄准器(包括电筒)的瞄准器。

5.1.3.3 RM有对瞄准器分类、使用的最终决定权。

5.1.4

比赛中各组别均不会限制板机力,但其必须在任何时候保持安全及正常的功能。

5.1.5

严禁板机或其延长物超出板机护圈的范围。

5.1.6

参赛者使用的枪支必须操作安全及正常;在有需要时,RO有权要求对参赛者的枪支进行检查,如发现枪支在操作方面有问题或不安全,RO必须终止参赛者的比赛,直至枪支修理妥当及得到RM批准后方可继续比赛(见赛例5.7.5)

5.1.7

在同一个赛事中,参赛者必须使用同一枪支及瞄准器参赛。然而,如在比赛途中,参赛者的枪支或瞄准器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操作,参赛者必须在得到RM批准下使用另一枪支或瞄准器代替,规则如下:

5.1.7.1 替补枪支或瞄准器要符合参赛者比赛组别规格;及

5.1.7.2 替补枪支或瞄准器不会使参赛者获得额外优势。

5.1.8

参赛者如在比赛中途未经RM批准下使用另一枪支或对枪支进行明显改装,依赛例10.6.1判违背体育精神行为。

5.1.9

在单支枪的比赛赛程内,参赛者不能使用或佩戴多于一支枪进行比赛(见赛例10.5.7)

5.1.10

禁止使用有肩托或前握把的手枪;PCC则必须使用枪托并在射击时有抵肩的动作,前握把的安装根据参赛者的习惯任意选择没有限制。

5.1.11

比赛中所有枪支严禁启用双点射、三点射或连发的功能(例如:按动一次板机连续发射多于一发投射物)(见赛例10.5.15)

5.1.11.1

在3.GN的比赛中,PCC只能在半自动单发模式下进行比赛射击;只有全自动连发装置性能的或半自动单发模式故障的PCC禁止在3.GN比赛中使用。在赛程进行中,参赛者使用PCC半自动,全自动的顺序上发生错误,导致使用全自动连发模式射击,则判罚每次使用连发模式射击+5秒。

5.1.12

严禁使用装有多于一条枪管的枪支。

5.1.13

除对PCC的专门设备规则外,其他手枪设备规则均适用于PCC.

5.2 枪套、枪箱/袋/包及配件

5.2.1

携带和存放枪支-除非在安全区域范围或在RO的监督和直接指挥下,参赛者必须将携带的枪支清空枪膛,存放于枪盒/袋或放入参赛者腰带上的枪套内。违者依赛例10.5.13判DQ取消参赛资格。

5.2.1.1 如参赛者携带已上膛/入匣(装有投射物)的枪支到达比赛场地,必须立即通知RO并在其监督下清空枪膛。违者依赛例10.5.13可判DQ取消参赛资格。

5.2.1.2 佩带在身上的枪支必须是没有加入弹匣的空枪,并且击锤必须在释放状态。第一次触犯判警告,在同一比赛中再犯依赛例10.6.1可判DQ取消参赛资格。

5.2.1.3 参赛者不在安全区或RO监督下,摘除枪套或比赛腰带且手枪仍在枪套中,应视为违反赛例5.2.1并可能被DQ取消资格比赛。PCC:除非在安全区范围内或在RO的监督和直接指挥下,参赛者才能携带他们比赛使用的PCC.

5.2.1.4 必须保证枪支的安全状态:枪膛中没有投射物并且枪支没有插入弹匣。

5.2.1.5 对于GBB组别的枪支,由于枪膛可以开放,并可模拟真枪插入安全旗。只要枪支不在比赛中或枪箱/袋中,则必须使用按插安全旗。发现任何违反此规则的参赛者,将立即由RO送至安全区予以纠正。

5.2.1.6 未装箱的手枪口径卡宾枪PCC必须握在手中,枪口垂直向上安全携带。

5.2.1.7 如果PCC存放在枪支托架中,则PCC必须安全放置,枪口一律向上放置并满足人在枪口周围走动不会被枪口覆盖。PCC未装箱/袋禁止水平搬运/运输。RM有枪械携带和存放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5.2.2

管理枪支-除非在RO监督下或身处安全区,参赛者不能接触枪支。“管理枪支”包括把枪支放入或取出枪套。违者依赛例10.5.1判DQ取消参赛资格。

5.2.3

除非书面赛程简报特别规定,否则枪套及所有装备必须佩戴在腰部位置。腰带或内腰带必须永久地缝于裤头的腰部位置,或穿入最少3个裤头的皮带环。

5.2.4

 3.GN Action Air比赛赛程中,启动开始信号后,除非赛程程序员另有规定,参赛者的备用投射物、弹匣等配件应放入与竞技腰带固定连接的专用的设备中,亦可放入服装口袋或后裤袋内或固定在腰带的腿部弹匣套。

5.2.4.1

如赛程要求参赛者将弹匣等配件放置在置枪台或类似物体上,参赛者可在开始信号响起后将弹匣等配件放于身上任何地方携带,允许备用弹匣保留在手中,不会被视为违反赛例,但是弹匣不允许用嘴拿取或保留。

5.2.4.2

除非书面赛程简报列明或RO要求,参赛者不能在比赛中途随意改动腰带上的装备。

5.2.5

标准方式佩戴枪套:各比赛组别均对参赛者枪套及装备与身体主躯干之距离有所规定,RO可检查参赛者的配置是否符合赛例规格;

5.2.5.1 

进行上述检查时,参赛者必须自然的站立(见附录E2)

5.2.5.2

在开始讯号之前,如参赛者在上述检查不合规格,必须立即调校枪套及有关装备至符合其相关组别规格要求。RM可根据个别人士身体结构作出微调而不必硬性完全符合有关条例。

5.2.6

 3.GN Action Air比赛不能要求参赛者使用指定款式或品牌的枪套。然而,如RM认为参赛者的枪套不安全,可指令参赛者修改直至满意,否则必须停止其参赛。如枪套或有关装备附有安全带或保险装置,必须于口令“STANDBY"前扣上(见赛例8.3.3)

5.2.7

参赛者参与赛程时只能佩带一个枪套,不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5.2.7.1 使用挂肩式枪套(可见或隐蔽);或使用胸前式枪套;或腰带内部使用隐藏式枪套。

5.2.7.2 如按标准方式,枪支放入枪套后,枪柄顶端低于腰带顶部。

5.2.7.3 枪支放入枪套后,参赛者在自然站立情况下枪口指向脚下地面1米范围外。

5.2.7.4 枪支放入枪套后,未能完全阻止启动板机;或枪套在拔枪时须要使用扣扳机的手指来解锁/取出枪支。

5.2.8

如RM认为参赛者身体有明显及永久的残障,可特许该参赛者使用特殊类型或改动摆放枪套及有关装备的位置。在3.GN比赛中,RM保留对上述装备在安全性及适用性上的最终审批权。

5.3 适当的服装

5.3.1

非军警人员的参赛者不能穿着迷彩军服或警服参加比赛;禁止使用令人反感的服装。MD对参赛者服装有最终决定权。

5.4 护目镜

5.4.1

为避免受伤,建议所有进入靶场人员佩戴护目镜。

5.4.2

主办单位可要求靶场内所有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作为进入靶场的条件。如应用上述要求,比赛工作人员必须尽力确保所有人员佩戴护目镜。

5.4.3

如RO察觉到参赛者的护目镜在比赛时不慎掉落或移位,RO必须立即停止赛程及判该参赛者重赛。

5.4.4

如参赛者的护目镜在比赛时不慎掉落,参赛者应停止比赛、枪支保持安全方向并通知RO,RO必须判该参赛者重赛。

5.4.5

如参赛者故意掉落佩戴护目镜,而希望获得重赛的行为,该参赛者将被判罚DQ取消参赛资格(见赛例10.6.2)

5.4.6

如RO认为参赛者的护目镜不能提供足够保护,RO可不允许参赛者比赛及要求改善后放可继续比赛。RM对此有最终决定权。

5.5投射物及相关配件

5.5.1 

 3.GN Action Air比赛的参赛者应对自行携带的投射物负安全责任。3.GN及其他有关机构将不会就参赛者携带的投射物导致的第三方损失、破坏、意外、受伤、死亡或任何合法或不合法的行为负责。

5.5.2

所有参赛者的投射物和弹匣等配件必须完全乎合所属比赛组别的规格要求(见附录D)

5.5.3

赛程开始讯号响起后,参赛者可拾回意外掉下的投射物或弹匣等配件,但过程须要符合比赛安全守则。

5.5.3.1

参赛者可在赛程范围内特定位置摆放“换弹匣箱子”来避免在更换弹匣时弹匣直接掉落地面。更换弹匣的箱子大小尺寸、数量及摆放位置须要得到比赛工作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5.5.4

3.GN Action Air比赛要求使用可生物降解物料(如面粉、生物塑料)制造的投射物(见赛例10.5.15)

5.5.5

如RO认为参赛者使用的投射物与比赛用投射物规格不符,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5.5.6

如RO认为投射物不安全,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见赛例10.5.15)

5.6 火力

5.6.1

所有组别的枪支发出投射物的能量不得超过2焦耳,或依据举办地区法例规定为准(见赛例10.5.15)。比赛工作人员可在任何时间,用焦耳测速仪器和参赛者枪支测试该参赛者使用的投射物能量。

5.6.2

如比赛枪支由承办单位(租用场地方)提供,则赛事主办方有权提前组织对比赛用枪支、气体、投射物进行检验并标志,让所有比赛中使用的枪支在外观、性能、配件、火力上取得一致,或至少在同一赛局中使用的枪支保持一致性,并做好备用枪支及设备的检测及管理。

5.7 参赛者的枪支或设备故障

5.7.1

如在赛程中枪支故障,参赛者可实时尝试作出维修,但枪口必须指向安全方向及扣扳机的手指必须移动板机;参赛者不能使用任何工具维修故障枪支,违者判赛程零分。

5.7.1.1

如参赛者在RO读出“Load and Make Ready"或“Make Ready"后至开始讯号前发觉枪支出现问题,可要求停止赛程,在RO监督及同意后依据赛例5.7.4、8.3.1.1及所有其他安全条例下离开及维修枪支而不受到任何判罚。当参赛者完成维修后(及能履行赛例5.1.7,如适用),由RO或RM安排继续参与该赛程。

5.7.2 

维修过程中,枪口必须指向安全位置或方向及扣板机的手指必须明显移离板机(见赛例10.5.8)

5.7.3

维修时限最长为两分钟,或参赛者自行示意放弃,他必须保持枪支指向安全方向并示意RO终止赛程。赛程依照已射击标靶报分包括MISS及罚分。然而,如该赛程使用停止靶,而没有射击停止靶,该参赛者将会被判零分。

5.7.4

在任何情况下,参赛者不可携带已入匣/上膛的枪支离开赛程(见赛例10.5.13)

5.7.5

如在赛程中枪支故障,参赛者不能重赛。这包括枪支在赛程中不能操作或证实为不安全(见赛例5.1.6)

5.7.6

如RO怀疑参赛者的枪支或投射物不安全可暂停赛程,RO可采取认为有必要的方法去确保参赛者及场地安全。RO随后可检查枪支或投射物,方法如下:

5.7.6.1 如RO确定枪支不安全,参赛者不可要求重赛,并须依照RO指示维修枪支。参赛者的计分纸会记录最后响枪的时间,及赛程依照已射击标靶报分,包括MISS及罚分(见赛例9.5.6)。然而,如该赛程使用停止靶,该参赛者将会判零分。

5.7.6.2 如经RO检查后确定枪支正常安全运作,参赛者会被安排重赛。

5.7.6.3 如比赛枪支由承办单位(租用场地、器械方)提供,RO则按安排参赛者调换备用的枪支,参赛者会被安排重赛。

5.8 比赛认可的压缩气体及AEG枪支使用的电池

5.8.1

四级或以上的比赛主办单位必须在比赛场地售卖压缩气体给所有参赛者,而三级或以下的比赛主办单位也可在比赛场地售卖压缩气体给所有参赛者。主办单位必须在比赛六个月前在官方网站清楚列明所售卖压缩气体品牌及相关数据。

5.8.2 

主办单位所售卖之压缩气体界定为参赛者自身竞赛装备(见赛例5.7章),其导致的枪支故障不可成为参赛者获得重赛或上诉的原因。

5.8.3

3.GN比赛中,AEG组别的PCC所使用的电池,一律由承办单位(租用场地、器械方)随枪支提供,参赛者不可自带电池,由于参赛者自带的电池造成的枪支故障,由参赛者负责赔偿。

 

第6章-比赛架构

 

6.1 基本原则

下列定义用于清楚理解比赛架构:

6.1.1

赛程(也称为“Course"和“COF")-一个独立计时和计分的3GN射击挑战,根据3.GN场地设计的基本原则搭建,参赛者必须在安全情况下完成包括射击标靶和不同挑战的赛程。

6.1.2

赛局(stage)-3.GN比赛中的每个单独计时和计分部分都被称为赛局。并在赛程简报中明确使用的枪械为一支枪还是多支枪,并明确枪支的种类。

6.1.3

比赛(Match)-包括3个或以上赛局,以各赛局的成绩总和决定优胜者。

6.1.4

联赛(League)-由在不同地点和不同日期举行的两次或多次3.GN比赛组成。每个竞赛者在联赛组别者指定的部分比赛中所获得的比赛结果的总和将被累加,以确定联赛成绩。

6.1.5

对决比赛(Shoot Off)-与比赛分开了独立项目。两名参赛者同时射击相同及对称排列的标靶,以最快完成者为胜方。

6.2 比赛组别

6.2.1

3.GN有不同组别以识别不同的枪支和设备。每场3.GN Action Air 比赛必须至少设置一个组别。当比赛有多个组别时,每个分区必须分开独立计分,并必须在每个组别确认以为优胜者。

6.2.2

在3.GN认可的比赛中,每个组别必须要符合附录A2规定的最少参赛选手数量,该组别的成绩才会获得认可。如该组别没有足够的选手参与,MD有权裁决该组别存在与否。

6.2.3

比赛开始前,所有参赛者必须选定一个组别,比赛工作人员应在比赛开始前检查参赛者的装备是否合乎相关组别规例,然而,参赛者在比赛任何时间必须遵守赛例6.2.5.1.

6.2.3.1

如参赛者对装备检查的裁决不服,责任在参赛者本人身上,参赛者需要在参与赛程前向装备检查人员提供证据显示其装备合乎规例。在没有证据或该证据被否决下将维持原判,参赛者可向RM提出上诉,RM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6.2.3.2

比赛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检查参赛者在赛程中使用的枪支及一切装备。

6.2.4

如得到MD的批准,参赛者可在一个比赛中参与多于一个组别。然而,参赛者在所有情况下只能选择首个参与的组别计算成绩。其他一律不会计算比赛成绩或取得任何奖项。

6.2.5

当比赛组别取消或参赛者不能通过所属组别的装备检查时,RM会安排参赛者在最合适的组别参赛。如RM认为没有合适的组别,参赛者可继续比赛,但不会计算成绩。

6.2.5.1

主办单位必须尽快公布上述被更改组别的参赛者的名单。以上情况,RM有最终决定权。

6.2.6

参赛者在比赛中任何时候被取消参赛资格,将不可参与包括其他所有组别随后的比赛。然而,这裁决并没有追溯效力。参赛者被取消资格前在另一组别所完成的赛程成绩将比赛结果并有权赢得奖项。

6.3比赛类别

 3.GN Action Air比赛可在个别比赛组别再划分不同类别获奖。每位参赛者只可于一个比赛中申报一个类别。

6.3.1

不符合所申报类别的要求或未能在比赛前申报类别的参赛者将被剔除出该比赛类别。目前别认可的比赛类别和相关要求详列于附录A2.

6.4 参赛者身份和资格

6.4.1

对于二级或更高级别的比赛,所有参赛者必须是个人;其具有3.GN(中国区域)赛事组委会的认证赛事射手或3.GN (中国区域)赛事组委会认可的射击俱乐部培训认证的3.GN赛事射手;或是其他竞技射击组织(IPSC或IDPA)的当前射手,其他竞技射击组织的射手当前只可申请PCC组别的比赛竞争。

6.4.1.1

其射手资格已被暂停或停止的任何人,将不再有资格参加任何 3.GN Action Air比赛包括本地(一级)比赛。不合格者名单将保存在3.GN(中国区域)赛事组委会进行验证。

6.4.2

在确定类别奖励时,只能使用当前的3.GN分类。

6.4.3

不得基于以下原因禁止任何人参加3.GN比赛:性别、种族、宗教或职业。

6.4.4

可能会禁止个人因以下原因参加 3.GN Action Air比赛:如果符合以下情况,则由MD酌情决定:第一,已证明无法安全完成赛程;第二,已经证明有破坏比赛的行为;第三,继续比赛将给这项运动带来不良声誉。

6.4.5

执行赛例6.4.4的MD必须在发生后七天内向 3.GN Action Air赛事组委会提交详细的报告。

6.5 参赛者安排及分组

6.5.1

参赛者必须依照主办单位的分组及安排参赛。在未经RM同意,参赛者缺席或没有依照主办单位安排的时间参赛,该赛程以零分计算。

6.5.2

只有比赛工作人员(由RM认可)、比赛赞助商、 3.GN Action Air比赛赞助人和重要人士(由MD认可)及3.GN工作人员可参与预赛。在大会指定预赛日期所得成绩将被计算入比赛总成绩。不能限制正赛日的参赛者到场观看预赛。

6.5.3

一个比赛或联赛将在参赛者开始进行计算成绩的射击活动当天起,被视作正式开始,直至MD宣布最终成绩时结束。

 

第7章-比赛管理

 

7.1 比赛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

比赛工作人员的分工及责任如下:

7.1.1

Range Officer("RO")-在CRO和RM的授权下工作,负责发出靶场口令及根据书面赛程简报监督和协助参赛者在不违反安全守则下比赛。RO同时负责为赛程计时、判决得分/罚分及确保以上正确无误记录于分纸上。

7.1.2

Chief Range Officer("CRO")-在RM的授权下工作,对所有赛程的运作、安全、公平判决及赛例的应用绝对的权利。

7.1.3

Stats Officer("SO")-在RM的授权下工作,负责收集、排序、处理计分纸或比赛软件的录入及统计比赛成绩。

7.1.4

Quartermaster("QM")-在RM的授权下工作,负责编配、维修、补充及保养靶场内所有器械(例如标靶、补靶贴纸、油漆、赛程机关布置、定时器、电池、钉靶工具等等)

7.1.5

Ranger Master("RM")-对整个靶场和比赛内的安全、赛程运作及赛例的应用有最高决策权。所有取消参赛资格判决及上诉至3.GN赛事组委会的上诉必须经由RM处理。RM由MD委任和共事。

7.1.6

Match Director("MD")-负责整个比赛的行政工作,包括分组、赛程次序、场地施工、协调所有工作人员及为比赛提供服务。拥有整个比赛的决策权,只有有关赛例的决策权属RM拥有。MD时比赛的主办人,与RM共同工作。

7.2 比赛工作人员的纪律

7.2.1

除了MD以外,RM是比赛中管理所有比赛工作人员的最高决策者,对靶场内的行为操守和纪律负责(如MD以参赛者身份比赛,亦将受到RM监管)

7.2.2

如比赛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RM必须向 3.GN Action Air赛事组委会详细汇报事件的细节经过。

7.2.3

如比赛工作人员在赛事中因违反安全条例而被取消参赛资格,该比赛工作人员仍可继续履行职务。RM对此安排有最终决定权。

7.3比赛工作人员的任命

7.3.1

比赛主办单位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委任一名MD及一名RM管理和执行赛例。被委任的RM应为最具经验的符合资格的工作人员(见赛例7.1.5)。在一级和二级比赛中可委任一人同时出任MD和RM.

7.3.2

比赛工作人员(如RO、RM等)在此界定为由比赛主办单位正式委任,在不同岗位执裁的比赛工作人员。当被委任于比赛执裁的人士以参赛者身份参加比赛时,该人士没有比赛执裁权利。因此此等人士不应穿着比赛工作人员制服参赛。

7.3.3

比赛工作人员严禁在赛程执裁期间佩戴枪支。违者依赛例7.2.2处理。

7.3.4

所有级别的比赛均应公开发布或宣布给参赛者,比赛负责人,场地管理人员,统计人员或其他比赛管理人员视比赛水平而定。

 

第8章-赛程

 

8.1 枪支的准备状态

下列为一般枪支准备状态。然而,适当准备枪支是参赛者的自身责任,当参赛者遵照书面赛程简报准备枪支时,RO不能就参赛者是否成功为枪支上膛而做出任何提示或行动。

8.1.1

左轮手枪:暂无此类枪支作为 3.GN Action Air比赛用手枪。

8.1.2

半自动枪支

8.1.2.1

上弹上膛模式”:半自动枪支装载弹匣,拉动滑套或枪栓拉起击锤柄使投射物上膛、关闭保险。AEG组别的PCC仅需把弹匣插入枪身并关闭保险,等待RO试射预热盒口令。

8.1.2.2

上弹不上膛模式”:半自动枪支在击锤完全释放的情况下装载弹匣,关闭保险。AEG组别PCC仅需把弹匣插入枪身并关闭保险,无需枪支试射环节。

8.1.2.3

枪弹分离模式”:保持半自动枪支的击锤在完全释放状态并关闭保险。

8.1.2.4

所有半自动枪支的保险必须为可见杠杆式(例如:1911手枪上拇指保险),RM对枪支保险的定义由最终决定权。

8.1.2.5

PCC就绪条件:可以指定其他准备条件,并且必须与手枪准备就绪条件相同。

8.1.2.6

如枪支具有击锤下降控制钮功能,参赛者必须在不接触扳机的情况下使用其功能释放击锤。如枪支没有击锤下将控制钮功能,参赛者必须以安全方式及手动完全释放击锤(即不可以放置于半锤或中间位置),或退下装有气体的弹匣以扣动扳机方式释放击锤。

8.1.3

如赛程简报要求半自动枪支准备状态为空枪膛,枪支不能拉起击锤及启动保险,击锤必须完全释放,滑架必须完全回位至最前方。当开始信号响起后,参赛者必须以拉动滑架方式给枪支上膛,不能靠扣扳机驱动滑架给枪支上膛。违例者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

8.1.3.1

如书面赛程简报要求参赛者在开始信号之前将枪支或相关设备放置在置枪台或固定物体平面上,它们必须在书面赛程简报中明确放置在指定的地点。出枪支本身组件外(如:拇指靠板、拇指安保险、上膛辅助杆、弹匣垫等),不得使用任何其他物品撑起枪支(见赛例5.1.8)

8.1.3.2

pcc放置在置枪台或固定物体平面的安全标准为:枪口必须指向安全方向;枪支的保险必须是关闭状态;枪身的扳机护圈部分必须在置枪台或固定平面内。参赛者违反此规则之一RO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

8.1.4

出组别要求外(见附录D),不能限制参赛者在赛程中的装入投射物的数量或换匣次数。书面赛程简报只可基于1.1.5.2允许,规定参赛者制定时间入匣或换匣。在一级、二级比赛中可不受此限。

8.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3.GN Action Air比赛,所有枪支分类:

8.1.5.1 所有比赛枪支均为投射物为6毫米直径的airsoft枪支。

8.1.5.2 所有比赛认可的手枪均为GBB拟真气动手枪。

8.1.5.3 所有比赛认可的PCC则为AEG电动非拟真或GBB气动拟真两个分类。

8.2 准备位置

RO将发出指令标示出准备位置:

8.2.1

参赛者按书面赛程简报及所属组别要求准备枪支。

8.2.2

除非书面赛程简报指明特定准备状态,否则参赛者一般的准备状态必须为枪支已上膛/入匣放于枪套内,参赛者面向靶场站立及双手于身体两旁自然垂下(见附录E2).如准备位置错误,RO可要求参赛者重赛。

8.2.2.1

除非在书面赛程简报中特别说明,开始装备状态是面向靶场方向或特定方向,否则参赛者可以自由地开始面对任何方向。

8.2.3

严禁赛程要求或准许参赛者在“Standby"和开始信号之间触碰或手枪、弹匣、投射物或有关装备(参赛者做出正常准备位置时,前臂接触枪支或弹匣除外)

8.2.3.1

赛程不允许PCC组的参赛者在装载弹匣后,在“standby"命令和开始信号之间,触碰或握住弹药等。无论PCC以何种方式为准备状态,扳机手指必须在扳机护圈外等待。起始位置可能不需要参赛者开始就握着枪,这要根据书面赛程简报的具体要求操作。

8.2.4

赛程不能要求参赛者使用弱手拔枪

8.2.4.1

在PCC组的比赛赛程中,不能要求参赛者从始至终使用弱侧射击;书面赛程简报永远不会要求参赛者只用一只手射击PCC.

8.2.5

赛程不能要求参赛者在开始信号后将手枪放回枪套。但参赛者可基于安全理由作出上述动作,但必须卸除弹匣或应用赛例8.1枪支准备状态时的程序。违例者判取消参赛资格(见赛例10.5.11)

8.2.5.1

赛程中绝不能要求比赛者在启动信号后将其PCC放置在任何位置。但是,参赛者可能将其PCC放置在任何稳定的物体上,前提是要以安全方式摆放且PCC已卸载或出于就绪状态第8.1节所述。

8.3 靶场口令

3.GN标准靶场口令如下:

8.3.1

“Load And Make Ready"(或枪支没有上膛的“Make Ready”)-此口令表示赛程正式开始。在RO监督下,参赛者必须面向靶场或安全方向,可随意整理护目镜或器材及依书面赛程简报准备枪支。之后参赛者必须在开始位置做出赛程要求的准备姿势,而RO会因而继续口令。

8.3.2

“Are You Ready?"-如参赛者没有对RO发出的上述口令做出响应,即表示参赛者已完全明白赛程要求及已准备妥当。如参赛者仍未准备妥当,必须呼唤“Not Ready",而应当在30秒内准备妥当后,参赛者应做出姿势以通知RO已做好准备。如参赛者再次反馈“Not Ready",则RO有权要求参赛者排后重赛,参赛者不能因此原因提出上诉。如RO认为参赛者以此理由并无原因拖延比赛进程,则以赛例10.6.1判罚。

8.3.3

“Standby"-当听到这个口令后,定时器会在1-4秒钟内响起并开始射击(见赛例10.2.6)

8.3.4

开始信号-信号示意参赛者可以开始射击。如参赛者听不到信号,RO应再次确认参赛者是否已经完成准备并让参赛者由“Are You Ready?”重新开始。

8.3.4.1

如参赛者并非故意过早做出动作开始射击,RO可立即停止参赛者射击及让参赛者重新开始。

8.3.4.2

如参赛者对开始信号做出反应,但因任何原因没有继续完成赛程,并导致RO不能录得时间,判该赛程零分。

8.3.5

“STOP"-RO有权在赛程中任何时间发出本口令,参赛者必须实时停止射击及移动,并等候RO做出进一步指示。

“HIT"-射击可倒跌的金属靶时,参赛者射击到金属靶而金属靶并未倒跌,按照书面赛程简报的要求RO有权发出此口令,表示参赛者已经射中此金属靶并已得分,可继续下面的赛程。此口令在一、二级比赛中应用。

“MUZZLE"-当听到RO发出此口令,是警告参赛者注意枪口的安全方向,如在一个赛程中RO第二次发出此口令,则按照每次口令记录一个程序性犯规。此口令在一、二级比赛中应用.

“FINGER"-当听到RO发出此口令,则是因为参赛者在移动过程中有明显的扳机手指犯规的行为,如在一个赛程中RO第二次发出此口令,则按照每次口令记录一个程序犯规。此口令在一、二级比赛中应用。

8.3.5.1

当一个靶场射击范围设有两个或以上赛程时,RO可以在参赛者完成第一个赛程后读出附加口令(例如“Reload if required")让参赛者为下个赛程作准备。所有附加口令必须在书面赛程简报中列明。

8.3.6

“If You Are Finished,Unload And Show Clear"-如参赛者已完成赛程,必须把枪支垂下并让RO检查,过程中仍必须把枪口指向射击方向,卸除弹匣,将滑架后拉并清空枪膛。

8.3.7

“If Clear,Hammer Down,Holster"-当RO发出这个口令后,参赛者必须停止任何射击(见赛例10.6.1)。枪支继续指向射击方向,参赛者必须依照下列规则对枪支作作最后安全检查:

8.3.7.1 

半自动手枪-滑架复原及释放击锤。(不可接触击锤或击锤降下钮)。如枪支设有插入弹匣才可启动扳机功能,参赛者必须于上述口令时提出使用一只空匣释放击锤,并在RO同意及监督下进行。PCC-释放拉机柄/螺栓并拉动扳机释放击锤(请勿触碰击锤或击锤降下钮,如果有的话)

8.3.7.2

如确定枪支已清空,参赛者必须把手枪放回枪套内。当参赛者双手离开枪支,表示赛程正式完结。AEG组别的PCC则直接由参赛者安全持握枪口向上,带出比赛场地置于置枪架或枪箱中,GBB组别的PCC则需要在枪膛中插入安全旗,再重复以上流程。

8.3.7.3

如未能确定枪支是否已清空,RO将重读赛例8.3.6条的口令让参赛者重做(见赛例10.4.3)

8.3.8

“Range Is Clear"-参赛者及工作人员均不可在RO读出此口令前超越射击线或该参赛者最后射击位置。当听到此口令后,工作人员及参赛者可向前行进行计分、补靶及重置赛程的工作。

8.3.9

如得RM预先准许,患有听力障碍的参赛者可获RO以视觉或身体语言协助完成上述指令。

8.3.9.1

建议身体语言指令为拍打参赛者弱手肩膀,三次为“Are You Ready"、两次为“Standby"及一次为开始讯号。

8.3.9.2

如参赛者希望使用自备的电子信号设备,必须预先经RM测试及批准

8.3.10

没有一套既定口令检查参赛者枪支或设备(检查有可能在远离靶场的地方进行)。在没有得到工作人员指示前,参赛者不能手持枪支。违者依赛例10.5.1判取消比赛资格。

8.4 赛程中入匣,换匣及卸匣

8.4.1

在赛程中入匣、换匣或卸匣的过程中,扣扳机的手指必须明显已离开扳机护圈(见赛例8.1.2.5及8.3.7.1),枪支必须指向安全射击方向或在RO特别授权下指向其他安全方向(见赛例10.5.1及10.5.2)

8.5 移动动作

8.5.1

除瞄准标靶或射击标靶时,参赛者进行所有移动动作时必须将扣扳机的手指明显移离扳机,置于扳机护圈之外,而枪口也必须指向安全方向及建议关闭保险。“移动动作”的定义如下:

8.5.1.1

多于一步的移动

8.5.1.2

改变射击姿势(例如:由站立至跪下,有坐着至站立等)

8.6 协助或干扰

8.6.1 

在赛程中,除RO外任何人均不得向参赛者提供协助。如情况需要,RO可在赛程中对参赛者发出有关安全的警告,该警告不可成为参赛者获得重赛机会的原因。

8.6.1.1

RM可给予使用轮椅或类似设备的参赛者提供特别协助。而RM有权引用赛例10.2.10处理。

8.6.2

在赛程中,任何人士未得RO准许下向参赛者提供协助,RO有权向该等人士(包括接受协助的参赛者)在该赛程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或依赛例10.6判罚。

8.6.2.1

在一级赛中参赛者可以不受任何处罚的接受任何教练或他们要求的人士的协助。

8.6.3

在赛程中,任何人士以口头或行为骚扰参赛者可被引用赛例10.6判罚。如RO认为该骚扰行为对参赛者构成影响,RO必须向RM汇报,RM可向该参赛者提出重赛。

8.6.4

在赛程中,如RO或其他外来影响对进行赛程之参赛者做出无意的妨碍或干扰。RO可向该参赛者提出重赛。受影响的参赛者必须在得知时间或分数前决定是否接受重赛安排。然而,如参赛者在受干扰时触犯安全条例,RO仍须根据赛例10.4及10.5判罚。

8.6.5

在赛程当中如有任何人出现在该赛程范围内,必须及时停止赛程并要求参赛者重赛。如参赛者比RO早发现上述情况,参赛者必须立即自行停止射击并将枪支指向安全方向,然后等待RO进一步的指示。如参赛者未能按上述程序处理状况,RO须根据赛例10.4及10.5判罚。

8.6.6

如没有得到MD准许,比赛场地内严禁使用航拍机或其他遥控装置。

8.7 瞄准器对焦,拔枪练习和走场练习

8.7.1

在赛程的开始信号响前,严禁参赛者使用枪支进行瞄准器对焦(Sight Picture)或练习拔枪(Dry Fire)行为。第一次触犯判警告,在同一比赛中再犯每次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然而,参赛者可将安全状态的枪支指向地面调教瞄准镜。

8.7.2

除使用自己的手协助外,参赛者严禁手持任何对象进行赛程中走场练习(例如:枪支或枪支部分复制品,任何枪支部件包括其附件等),违例者每次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见赛例10.5.1)

8.7.3

任何人士未经该赛程RO或RM许可,严禁进入赛程或者在赛程中活动。第一次触犯判警告,在同一比赛中再犯可依赛例10.6判违背体育精神行为。

 

第9章-计分方法

 

9.1 基本规则

9.1.1

接近标靶的距离-在进行计分时,如没有RO特别授权,参赛者或其代表不能接近标靶1米之内范围。第一次触犯判警告,在同一比赛中再犯每次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

9.1.2

接触标靶-在进行计分时,如没有RO特别授权,参赛者或其代表不能接触任何标靶。如RO认为参赛者或其代表的行为干扰或影响到计分过程,RO可:

9.1.2.1

判该靶MISS;或

9.1.2.2

判该罚分靶最高罚分

9.1.3

过早贴靶-如发觉该靶未报分前已贴靶,不能推测该靶分数,RO必须判参赛者重赛。

9.1.4

未重置的标靶-当参赛者完成赛程及开始报分后,发现一个或以上的标靶没有被重置或贴靶,RO必须判断能否确定参赛者实际的分数。如纸靶/罚分靶上有不明或过多的弹孔,而RO不能分辨是否由参赛者造成,RO必须判参赛者重赛。

9.1.4.1

如因风力或其他原因使在已修复的靶纸上的贴纸掉下,而RO不能分辨弹孔是否由参赛者造成,RO必须判参赛者重赛。

9.1.4.2

如参赛者在赛程中自己认为有未重置的标靶而出现犹豫或自行停止射击,将不会获准重赛。

9.1.5

不可击穿透-所有3.GN得分靶或罚分靶的计分位置均被视作不能击穿的。如

9.1.5.1

投射物完全贯穿纸靶的计分位置再击中其他纸靶的计分位置,贯穿后击中的弹孔不计算得分或罚分。

9.1.5.2

投射物完全贯穿纸靶的计分位置再击倒金属物料靶,判靶场设备故障。参赛者必须在调整设备后重赛。

9.1.5.3

投射物部分贯穿纸靶或金属物料靶的计分位置再击中其他纸靶的计分位置,贯穿后击中的弹孔会计算得分或罚分。

9.1.5.4

投射物部分贯穿纸靶或金属物料靶的计分位置再击倒金属物料靶,贯穿后击倒的金属靶会计算得分或罚分。

9.1.6

不可击穿掩护物-除于书面赛程简报特别指明为可击穿掩护物(见赛例4.1.4.2),所有靶场内的对象均被视作不可击穿掩护物。如:

9.1.6.1

如投射物完全贯穿不可击穿掩护物可击中其他纸靶的计分位置,贯穿后击中的弹孔不计算得分或罚分。如不能确定纸靶或罚分靶上的那些弹孔是贯穿不可击穿掩护物后造成的,该纸靶或罚分靶将不以最高得或罚分计算。

9.1.6.2

如投射物完全贯穿不可击穿掩护物再击倒金属物料靶,判靶场设备故障(见赛例4.6.1)。参赛者必须在调整设备后重赛。

9.1.6.3

如投射物部分贯穿不可击穿掩护物再击中其他纸靶的计分位置,贯穿后击中的弹孔会计算得分或罚分。

9.1.6.4

如投射物部分贯穿不可击穿掩护物再击倒金属物料靶,贯穿后击倒的金属物料靶会计算得分,或击倒的金属物料罚分靶会计算罚分。

9.1.7

钉钯的木方-木方不属于可击穿或不可击穿掩护物。不论完全或部分击穿木方再击中纸靶或击中金属性物料靶,均会计算得分或罚分。

9.2计分方法

9.2.1

3.GN比赛中赛程的计分方法为“加秒法”,即参赛者在赛程中的比赛时间与程序性犯规的罚分(以“秒”为计分单位)之和,为参赛者在此赛程中的成绩,以秒为计分单位。计时器-计算最后一枪或最后一枪击中完结计时标靶之时间,不限射击枪数,计算每靶所有分数。

9.2.2

各组别的赛程总分必须独立计算,由高至低排列参赛者分数(计算至小数后两位)

9.2.3

各组别的比赛总分必须独立计算,比赛总分为各赛程总分的总和,由高至低排列参赛者分数计(算至小数后两位)

9.3 平手

9.3.1

如MD认为该比赛不能有平手的情况,MD必须构建一个或多个赛程供平手的参赛者分出胜负。新增的决胜局只用于为平手的参赛者分出胜负,不会影响原来赛程的分数。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以随机方式解决平手的情况。

9.4 计分及罚分

9.4.1

3.GN纸靶及罚分靶的弹孔均依照3.GN的计分方法(加秒法)计算。单发命中纸靶黑色区域+2.5秒。

9.4.2

每个NO SHOOT纸靶按射中弹孔数计算,每发+5秒,计算罚分无上限。

9.4.3

每个被击倒的金属罚分靶,+5秒

9.4.4

每个MISS判罚+5秒,会消失的标靶除外(见赛例9.9.2)

9.4.5

每个被参赛者遗漏的射击标靶,+7.5秒(见赛例9.5.7)

9.5计分政策

9.5.1

除书面赛程简报特别指明外,每个纸靶必须射击红区至少一枪或黑区两枪为射中。可倒跌的金属靶必须射击至少一枪并击倒才算射中。

9.5.2

如投射物击中标靶两个计分区之间的分区线或非计分区及计分区之间的分区线,计算较高之得分。

9.5.3

如投射物同时击中纸靶计分区及罚分靶,一并计算得分及罚分。

9.5.4

投射物弹孔圆周意外对纸靶做成的撕裂不计算得分或罚分。

9.5.5

除非有明显证据显示弹孔边缘剩料残余物并不是由跳弹或飞溅造成:否则,比投射物圆周大的弹孔不计算得分或罚分。

9.5.6

赛程的最低得分数为零分。

9.5.7

如参赛者没有向赛程内的计分标靶射击最少一枪,将被判罚遗漏射击目标,每个未有射击标靶判罚为2.5秒再加MISS(见赛例10.2.7)

9.5.8

如纸靶或罚分靶上的弹孔是由贯穿另一个纸靶或罚分靶的投射物造成,或投射物未能在纸靶或罚分靶上做成清晰明显的弹孔,此弹孔不会计算得分或罚分。

9.5.9

击中或未击中纸靶的判断,是投射物必须完全通过目标才被视为有效命中,并计算得分或罚分。

9.6 计分及复核

9.6.1

当RO读出“Range is clear"后,参赛者或其代表准许陪同工作人员验证得分。

9.6.2

负责赛程的RO可确定报分过程将由参赛者完成赛程一刻开始。在这种情况下,参赛者的代表有权陪同报分的工作人员验证得分。RO必须在赛程简报时通知参赛者此程序安排。

9.6.3

如参赛者(或其代表)没有陪同RO验证得分,等同自动放弃复核标靶得分的权利。

9.6.4

所有对得分或罚分的复核必须于贴靶、喷漆或重置前有参赛者(或其代表)向RO提出,否则均不被接纳。

9.6.5

如参赛者不认同RO所提出的得分或罚分,参赛者可向CRO提出上诉,及后再后RM提出上诉。

9.6.6

RM对得分或罚分的裁决为最后裁决。分数经RM裁决后不能再作进一步的上诉。

9.6.7

当参赛者向RO提出复核后,涉及标靶不能进行修复或重置、录音或以其他方式干涉,直至复核完成;否则按赛例9.1.3判重赛。为免妨碍比赛进行,RO可将涉及纸靶摘下取走以做之后检验。参赛者及RO均必须在涉及纸靶清楚标示需要复核的弹孔并签名作证。

9.6.8

经RM复核得分的纸靶,必须分开处理,以便在有需要时翻查确认。

9.7 计分纸

9.7.1

RO必须在签署计分纸前填上所有数据(包括任何向参赛者发出的警告)。当RO在计分纸上签署后,参赛者也必须在计分纸上的指定位置签署作实(如得RM批准,电子计分设备及签署亦会被接纳)。所有得分及罚分应用秒数计算,赛程时间必须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9.7.2

如有需要修改计分纸,将会同时于正本及副本上作出修改,参赛者及RO亦应于修改的位置加签作实。计分纸的副本为每位参赛者手中的“参赛射手分组计分卡”

9.7.3

任何情况下,如参赛者拒绝签署计分纸,RO必须转交RM处理。如RM认为赛程及计分无误,该计分纸将照常计算分数。

9.7.4

当RO及参赛者在计分纸签署作实后,计分纸上的时间均视为正确无误。作实后的计分纸为最终的文件,除引用赛例8.6.2判罚程序性犯规外,不可做出其他修改。

9.7.5

如计分纸记录的总枪数不正确或没有记录时间,必须向RM汇报并安排参赛者重赛。

9.7.6

如上述的重赛基于任何理由不能进行,判决如下:

9.7.6.1

如计分纸没有记录时间,参赛者该赛程以零分计算。

9.7.6.2

计分纸上记录的程序性犯规为最终定案并不可做出修改,引用赛例8.6.2而判罚程序性犯规除外。

9.7.6.3

如计分纸没有记录参赛者的身份,必须转交RM处理,并采取认为有需要的行为纠正上述情况。

9.7.7

如计分纸的正本遗失或失效,RM可采用计分纸的副本计分。如计分纸的副本遗失或失效,参赛者必须重赛。如上述的重赛基于任何理由不能进行,参赛者该赛程以零分计算。

9.7.7.1

重赛的成绩为最终成绩,此前的任何作赛记录(包括正本及副本分纸)将不被接纳。

9.7.8

除指定比赛工作人员或经RO同意外,任何人不可接触放置于赛程内已签署的分纸正本,或在任何地方持有已签署的计分纸正本。第一次触犯判警告,在同一比赛中再犯可依赛例10.6判罚。

9.8 计分责任

9.8.1

参赛者有责任自行核对已公布的成绩是否正确

9.8.2

当所有参赛者完成比赛后,主办单位必须公布临时赛局成绩,贴在靶场内显眼位置供参赛者核对,或有比赛工作人员以电子方式与参赛者核对验证。

9.8.3

如参赛者发现已公布的临时成绩不正确,必须在公布后1小时内向SO提出上诉。如不能在限时内提出上诉,已公布的临时成绩会落实,而上诉将不被采纳。

9.8.4

如参赛者获安排(或MD批准)以较短时间完成所有赛程(例如一天内完成三天的比赛),该参赛者可依照MD指示在特定时间及渠道(如经由网站)核对临时成绩,否则其上诉将不被接纳。以上有关安排必须于比赛前及比赛场地显眼位置公布(见赛例6.6)

9.9 移动靶计分

9.9.1

移动靶必须在静止时(启动前除外)保留部分得分区供参赛者射击,或移动靶能在参赛者进行赛程时不断重复出现和消失,就以上情况可判罚参赛者MISS或遗漏射击目标。

9.9.2

如移动靶不符合上述要求,将被认定为会消失的标靶,不能判罚参赛者MISS或遗漏射击目标,但参赛者在完成赛程后都没有启动移动靶除外。

9.9.3

在需要启动的活动罚分靶或遮蔽物后,展现部分得分区并不会消失的静态标靶,RO可判罚参赛者MISS或遗漏射击目标。

9.9.4

需要参赛者操作机械(例如:绳索、杆、踏板、折板、门等)启动来呈现部分得分区的标靶,不受本章节约束。

9.9.5

如赛程的器械设备会将标靶由一方滑行至另一方,而参赛者只能在标靶滑行时射击标靶,这些标靶将被认定为会消失的标靶。

9.10 比赛时间确认

9.10.1

只有RO使用的计时器或停止靶录得的时间才能被认可为参赛者正式参与赛程的时间。负责赛程的RO认为计时设备发生故障而导致参赛者的射击时间明显有误,将会要求该参赛者重赛。

9.10.2

3.GN赛事组委会认为参赛者的射击时间明显有误,将会要求该参赛者重赛(见赛例9.7.4)

9.10.3

当赛程使用停止靶时,参赛者射击的最后一枪必须击中停止靶,否则该赛程以零分计算。

9.11 计分系统程序

9.11.1

3.GN认可的计分软件是Practiscore.无其他计分软件必须用于任何3.GN认可的比赛,而无需事先取得3.GN赛事组委会的书面批准。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可用于收集和分发计分数据。

9.11.2

使用电子设备评分时,一旦完成赛程评分,比赛工作人员应请参赛者查看比赛时间、罚时、罚时项目、总成绩等内容,参赛者核实成绩后需要确认成绩。

 

第10章-罚则及取消参赛资格

 

10.1 程序性犯规-基本规则

10.1.1

当参赛者未能履行书面赛程简报规定的竞赛程序或被发现违反其他一般赛例时会被判罚程序性犯规。当RO判罚参赛者程序性犯规时,必须在参赛者的计分纸上清楚记录犯规次数和说明犯规之原因。

10.1.2

每一程序性犯规+5秒

10.1.3

如参赛者对程序性犯规判决或被判犯规次数不认同,可向CRO或RM提出上诉。如参赛者仍对判决不认同,可再上诉至3.GN赛事组委会。

10.1.4

已判罚的程序性犯规不会因为参赛者之后的任何行动而抵消。例如:参赛者越过一条限制超越线射击标靶而判罚程序性犯规,不会因为他再依照规定射击该标靶而取消。

10.2 程序性犯规-指定案例

10.2.1

如参赛者于射击时身体任何部分接触限制超越线以外的地面或任何物品,每次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如参赛者触犯上述情况但没有射击,不可判罚程序性犯规,引用赛例2.2.1.5时除外。

10.2.1.1

然而,如参赛者因此犯规行为射击标靶而获得显著的竞赛优势,可以每次违规射击上述标靶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

10.2.2

如参赛者不能符合书面赛程简报上列明的指定动作,每次犯规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然而,如参赛者因此犯规行为而获得显著的竞赛优势,每次射击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代替一次性判罚(例如:未有依照赛程简报在指定地方、位置或姿势射击)

10.2.2.1

对不遵守赛程程序的处罚不适用于开枪次数。

10.2.3

如参赛者在一个赛程中重复违反上述错误,其判罚次数之总和不能超过可计分的最多枪数。例如:参赛者超越限制超越线射击并因此获得竞赛优势,而次位置可见四个金属物料靶,每次射击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上限为四个,不论实际射击次数。

10.2.4

如参赛者没有履行指定的换匣动作,之后的每次射击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直至更换弹匣为止。

10.2.5

在“矿工隧道”中,如参赛者碰撞上方一件或多件物料并导致物料掉落,每件掉落物料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如参赛者碰撞支架,或因枪口气体或滑架回膛而令上方物料掉落,不会判罚程序性犯规。

10.2.6

如参赛者在“Standby"口令与开始讯号之间做出偷步动作(例如:随手动倒枪支、换匣装置或投射物)或实际移动至任何有利射击位置,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如RO能及时制止参赛者,第一次触犯判罚警告及指令参赛者重新开始。

10.2.6.1

例外:赛程中需要和指定的任何准备动作时接触枪支或换匣装置的,不会受到处罚。例如:PCC开始准备状态为高姿持枪准备的状态,是持枪的装备状态,不受此规范限制。

10.2.7

如参赛者没有射击任何计分标靶最少一枪,每个标靶判罚半个程序性犯规,再加应由的MISS判罚,赛例9.9.2规定情况除外。即参赛者遗漏射击目标,则被判罚7.5秒。参赛例9.4.5.

10.2.8

如赛程(或其中一部分)指定使用强或弱手射击,参赛者于开始讯号后(或于某一位置指定使用单手射击后)使用另一只手接触枪支(或在置枪台上挑起枪支等),每次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在开启外置保险(不在挑起枪支时),换匣或维修故障枪支可以豁免判罚。然而,参赛者使用另一只手做出以下情况,判罚以“每发”计算的程序性犯规:

10.2.8.1

射击时用另一只手支撑手枪、手腕或射击时的手臂

10.2.8.2 

当射击时,用另一只手在地面、屏障或其他平台支撑增加稳定性。

10.2.9

在安全情况下,参赛者可返回已离开的射击位置再进行射击。然而,分级赛程及第一和二级比赛的书面赛程简报可禁止以上行为,触犯者每次射击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

10.2.10

特殊判罚:如参赛者无能力或受伤以致不能履行部分赛程要求,可在进行赛程前预先通报RM,并引用罚则代替赛程要求。

10.2.10.1

如RM允许上述要求,他必须订明基于参赛者进行赛程时获益,该赛程所得之总分可按特殊判罚的程度扣减百分之1至20.

10.2.10.2

另外,RM可基于参赛者有严重残障为理由豁免行使任何罚则,让他不须履行赛程要求完成赛程。

10.2.10.3

如RM否决上述要求,将引用一般程序性犯规判罚。

10.2.11

如参赛者在1.8米的障碍物之上射击,则每次射击判罚一个程序性犯规(见赛例2.2.3.1)

10.3 取消参赛资格-基本规则

10.3.1

如参赛者在3.GN比赛中做出有违安全原则或任何被规定禁止的行为,将被判罚取消参赛资格,并禁止参与剩余未进行的赛程或本身可参加的赛程,及依据赛例第十一章已申请并处理中的上诉赛程。

10.3.2

当参赛者被判DQ取消参赛资格,RO必须在该参赛者的计分纸上记录原因,时间和日期,并必须尽快通知RM.

10.3.3

被DQ取消参赛资格的参赛者的成绩不能从比赛结果中删除,MD亦必须在赛例11.3.1明确的时限届满后才能作实比赛最后结果,以确保没有任何已提交至RM(或其代表)而未完成的上诉仲裁。

10.3.4

如上诉于赛例11.3.1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仲裁委员会,赛例11.3.2的规定将会生效。

10.3.5

如参赛者在对决赛程或其他附加比赛中被取消参赛资格,不会影响到该参赛者在预赛或正赛中的成绩。(见赛例6.2.4)

10.4 取消比赛资格-意外走火

参赛者发生意外走火时,RO必须立即停止参赛者继续射击。意外走火的定义如下:

10.4.1

投射物射越后挡弹坡、护栏或主办单位在书面赛程简报中规定为不安全的方向。注意如参赛者合理地射击标靶,但投射物射向不安全方向,不可判DQ取消参赛资格,但可引用赛例2.3修正赛程。

10.4.2

投射物击中离参赛者3米内的地面(射击设置于3米内的纸靶除外)。因没有足够推动投射物气体而导致投射物击落于离参赛者3米内地面的情况不应引用此赛例。

10.4.3

枪支上匣,换匣,卸匣时射出投射物。此情况包括任何于赛例8.3.1至8.3.7所列出动作中发生的响枪(亦见赛例10.5.9)

10.4.3.1

在卸下枪支时发生走火,不被视为比赛中的射击或取消比赛资格,但可能适用赛例5.1.6.

10.4.4

维修故障枪支时射出投射物

10.4.5

切换持枪位置(左手/侧与右手/侧的互换)时枪支射出投射物。

10.4.6

移动时枪支射出投射物,射击标靶时除外。

10.4.7

在不安全距离射击钢靶(见赛例2.1.3)

10.5 取消参赛资格-不安全使用枪支

不安全的枪支的案例包括,但不只限于如下案例:

10.5.1

除在指定安全区内或在RO监督/指令下,其他任何情况处理枪支。

10.5.2

在比赛过程中,参赛者枪口指向超过赛程容许或指定的安全射击角度,(有限制的豁免:见赛例2.1.2.1,5.2.7.3,及10.5.6)

10.5.3

参赛者在赛程中掉落枪支或有导致枪支掉落的行为与结果(不论枪支有否入匣)。如参赛者因任何理由,在赛程进行中有意识及安全地将枪支放于地上或其他牢固对象上不能判DQ取消参赛资格,情况如下:

10.5.3.1

参赛者仍然紧持枪支直至枪支稳固和安全地放于地上或其他牢固对象上;及

10.5.3.2

参赛者在任何时间均保持枪支在自身1米范围内(枪支在RO监督下放在远处并且参赛者的位置在摆放枪支的后方作开始准备情况除外);及

10.5.3.3

没触犯赛例10.5.2规定;及规则10.5.2的规定不存在,并且

10.5.3.4

枪支按赛例8.1规定的准备状态下;或

10.5.3.5

枪支在未有上匣的状态及滑架于后定位置

10.5.4

在隧道范围内拔出手枪或将手枪放回枪套

10.5.5

枪口在赛程的进行中对准任何人身体的任何部分。参赛者在拔枪或把手枪放回枪套时指向身体部分或依赛例8.3.6.1清空枪膛,但扣扳机的手指明显移离扳机护环,不可攀取消参赛资格。如果RO被枪口扫过,则必须由RM判断是RO干扰了参赛者的比赛,还是参赛者判取消参赛资格。

10.5.6

在拔枪和把手枪放回枪套时,已上膛/入匣(装有投射物)的枪支枪口指向超越参赛者脚下后方半径1米。此1米宽限仅适用于参赛者正面面对靶场。

10.5.7

赛程进行时佩戴或使用多于一把枪支。

10.5.8

参赛者枪支明显移离标靶进行维修、排障时,扣扳机的手指仍放于扳机护圈内。

10.5.9

在上匣、换匣、或卸匣时,扣扳机的手指仍放于扳机护圈内,特别情况允许除外(见赛例8.1.2.5,8.3.7.1及8.7.1)

10.5.10

根据赛例8.5.1,移动时扣扳机的手指仍放于扳机护环内

10.5.11

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已上膛/入匣(装有投射物)的枪支放于枪套内:

10.5.11.1

单动作半自动枪支已上膛,但没有启动保险

10.5.11.2

双动作或选择式半自动枪支已拉起击锤,但没有启动保险。

10.5.12

在安全区内手持投射物或任何装有压缩气体的东西,违反赛例2.4.4

10.5.12.1

"手持“不包括参赛者进入安全区时,腰带、口袋或手提袋内载有投射物或压缩气体的弹匣或入弹装置或压缩气体容器。在安全区范围内,参赛者不可接触或移动装有投射物或压缩气体的弹匣或入弹装置或压缩气体容器。

10.5.13

未有RO的授权下拥有已上膛/入匣(装有投射物)的枪支

10.5.14

拾起掉落地面的枪支。掉落地面的枪支必须由RO负责拾起,在检查及/或清空枪支后,直接放回参赛者的枪盒、枪袋或枪套。在赛程进行以外时间,掉下未有入匣的枪支或导致枪支掉下不会判罚取消参赛资格。然而,如参赛者自行拾回掉落的枪支将被判罚取消参赛资格。

10.5.15

使用被禁止及/或不安全的投射物(见赛例5.5.4,5.5.6及5.5.1),或使用被禁止的枪支(见赛例5.1.10及5.1.11)

10.5.15.1

由于多种原因,RO赛前宣布投射物的使用要求规定,除非比赛过程中,有参赛者继续使用已被官方宣布为不安全或禁止使用的投射物,则该参赛者将被RO警告并记录,其使用的枪支必须当场检验是否损坏,如有损坏由其赔偿比赛承办单位。参赛者改正后,方可继续下面的赛程。

10.5.16

参赛者背对靶场方向拔出手枪

10.5.17

在3.GN赛程中,PCC射击必须抵肩射击,并且PCC的清枪过程不仅枪口指向安全方向也需要抵肩进行操作,否则将被判罚取消参赛资格。

10.6 取消比赛资格-违反体育道德

10.6.1

RO可基于参赛者做出违背体育精神行为时判罚取消参赛资格。例子包括但不只限于:作弊、不诚实、不服从比赛工作人员合理的指示,或做出任何玷污比赛的行为。必须尽快向RM报告。

10.6.2

如RO认为任何在场人士做出不可接受的行为时,可将该等人士驱逐立场。不可接受的行为包括,但不只限于:不服从比赛工作人员合理的指示、干扰比赛运作及/或参赛者作赛,及做出任何玷污比赛的行为。

10.6.3

如RO认为参赛者故意摘下或导致护目镜脱下,从而希望获得重赛或得益,会判罚该参赛者取消参赛资格。

10.7 取消比赛资格-严禁使用的物品

10.7.1

在3.GN比赛中,所有在场人士必需保持身心健全。

10.7.2

3.GN严禁参赛者滥用酒精制品、非处方和不必要的药物及服用禁药或增强身体机能的药物,不论如何使用或管有,皆为严重违规的行为。

10.7.3

在3.GN比赛中,除医药用途外,参赛者及工作人员均不能受任何药物(包括酒精制品)影响。如RM认为任何人士明显上述物品影响,将判罚取消参赛资格并有权将该等人士驱逐离场。

10.7.4

3.GN保留禁止参赛者使用任何一般或指定药物的权利及可随时对该药物进行检查。

 

第11章-规则的仲裁与解释

 

11.1 一般原则

11.1.1

管理-由规则支配的竞争性活动偶尔出现争议是不能避免的。在高层次的大型比赛中更为显著,各参赛者都对判决非常看重。然而,有效的比赛管理和规定将能够预防大部分争议。

11.1.2

上诉权利-如实际情况不与本例书其他条例抵触,参赛者可根据下列规则对判决申请上诉。如非情况特殊,一般因违反安全条例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上诉将不被接受。无论如何,比赛工作人员对违规的描述将不会受到质疑或上诉。

11.1.3

上诉-RO做出判决后,如上诉人对判决不同意,所属场地的RO可被邀作裁决。如分歧仍然存在,RM必须被邀作裁决。

11.1.4

上诉至委员会-如上诉人依然不同意裁决,他可以亲身向冲裁委员提交上诉

11.1.5

保留证据-上诉人必须通知RM他希望向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的意愿,同时要求工作人员 保留所有相关的文件或证据予听证会使用。音频及/或视频记录或会被接受作为证据。

11.1.6

准备上诉-上诉人须负责准备及提交书面上诉和所需费用。两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交RM。

11.1.7

比赛工作人员的职责-所有比赛人员在收到上诉要求后必须马上通知RM.同时必须识别所牵涉之证人及RO,确切将信息传递给RM.

11.1.8

MD的职责-从RM手上接到上诉申请后,MD必须尽快召集冲裁委员会,然后在一私密环境商议。

11.1.9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仲裁委员会必须遵照和运用当前3.GN规则做出一致的决定。如当时情况需要阐明相关规则或事件没有具体的规则覆盖,仲裁委员会将以规则的精神前提下利用自己的最佳判断作裁决。

11.2 委员会的组成

11.2.1

三级赛或全国范围内的3.GN赛事-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将受到以下规则所限:

11.2.1.1 

3.GN中国区域总监或其代表,或由MD任命的符合资格比赛工作人员,将(按顺序)成为委员会的主席。该主席于做出裁决时不享有投票权。

11.2.1.2 

委员会内的三名仲裁员将由3.GN中国区域总监或其代表,或由MD任命的人选(按顺序)任命。每一位仲裁员享有一个投票权。

11.2.1.3

如情况许可,仲裁员应为该项比赛参赛者及符合资格比赛工作人员。

11.2.1.4

在任何情况下,委员会主席或仲裁员都不能为原先提出上诉或牵涉在内的人士。

11.2.2

一级和二级赛事-MD可委任三名具经验人士出任仲裁委员会成员,当中不能为原先提出上诉/牵涉在内的人士或仲裁结果有直接利益冲突的人士。仲裁员须尽可能为符合资格比赛工作人员。所有委员会成员均享有投票。当中经验较丰富的符合资格比赛工作人员或资历较深人士将成为委员会主席。

11.3时限和程序

11.3.1

提交上诉仲裁的时间限制-书面上诉连同所需费用必须于判决争议发生后一小时内提交至RM.时间以比赛工作人员记录作准,逾时的上诉作废无效。RM于收到书面上诉后亦必须马上记录日期和时间。

11.3.2

仲裁的时间限制-委员会必须在24小时内或MD公布赛事最后成绩前达成共识,两者以较早时间为准。如委员会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裁决,上诉人本人或第三方上诉人(见赛例11.7.1)所提交的上诉将自动判为成功,费用将被退回。

11.4费用

11.4.1

金额-由比赛组织者设定,三级或以上赛事之上诉费用为人民币500员或相等于该比赛之报名费金额(以较低者为准)。其他比赛之上诉费用可由主办单位确定,但不能超过人民币500元。由RM就比赛问题所提出的上诉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11.4.2

支付-如委员会的决定是维持原判,上诉费用将被退回。如果委员会的决定是驳回上诉,上诉费用及最终判决必须就比赛等级提交至不同级别的仲裁部门。

11.5 议事规则

11.5.1

委员会的职责和程序-委员会将研究提交的书面上诉,并暂代上诉人保留上诉费用直至最后裁决。

11.5.2

提交-委员会可要求上诉人亲自提供或解释有关上诉事宜的进一步细节。

11.5.3

听证会-委员会可要求上诉人在提供所需证供后退出商议范围。

11.5.4

目击者-委员会会于上诉仲裁期间咨询比赛工作人员及所有相关证人。委员会将审核所有提交的证据。

11.5.5

提问-委员会可查问与上诉有关的所有RO及相关证人

11.5.6

意见-委员会成员应避免于上诉过程中对外透露任何意见和裁决

11.5.7

实地检查-委员会可要求RO及相关证人陪同实地检查与上诉有关的比赛场地或范围。

11.5.8

不当影响-任何人试图以任何方式影响委员会成员或相关证据,可能会受到仲裁委员会的纪录处分。

11.5.9

审议-当委员会认为他们已掌握所有相关资料及证据,委员会将做闭门讨论并以投票方式表决。

11.6裁决和后续行动

11.6.1

委员会的裁决-当委员会得到裁决结果,他们将传召上诉人、RO和RM宣判。

11.6.2

执行裁决-执行委员会的裁决是RM的责任。RM将公开通知所有参赛者裁决结果。该裁决结果没有追溯效力亦不会影响裁决前发生的任何事故。

11.6.3

裁决结果是最终定案-除非RM在裁决结果后,MD公布赛事成绩前提供新的证据;否则,委员会的决定将是最终的,不得上诉。

11.6.4

会议纪录-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将被记录在案,并成为该期间发生的任何类似事件和后续事件的案例。

11.7 第三方上诉

11.7.1

上诉也可以由其他人以“第三方上诉”的基础上提出。在这种情况下,将依照本章的条例处理。

11.8 规则解释

11.8.1

解释规则和制度是3.GN执行理事会的责任。

11.8.2

如需澄清任何规则,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信函或电邮到3.GN中国赛事组委会。

11.8.3

今后在3.GN中国网站公布的所有规则的解读一律被视为判例,将于公布7天后生效并适用于所有3.GN中国核准的比赛。这些解读或会在一年度的3.GN中国赛事组委会中予以认可或修改。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12.1 附录

本章节所列之附录是3.GN Action Air 比赛赛例的重要组成部分。

12.2 语言

汉语是3.GN Action Air比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裁规则的官方语言。对3.GN Action Air例书有任何差异或争议,一切以此中文版本为准。

12.3 免责声明

12.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所有3.GN Action Air赛事,均以合法场地为赛事执办单位,统一提供比赛场地、靶场设备及比赛用枪支、气体、投射物、AEG枪支的电池等;

12.3.2

参赛者只须携带比赛用护具及装备、修理工具等,严禁参赛者自带枪支和投射物参与比赛。

12.3.3

3.GN工作人员或任何3.GN的附属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会就有关方面导致的损失、损害、意外、伤亡或合法/非法使用该等枪支及装备的结果负责。

12.4 性别

本例书使用的男性性别用词(例如:他)包括女性(例如:她)

12.5 测量

在这些规则中,除少数例外,尺寸以法定计量单位“米”或“厘米”表示。括号中以“m"或“cm"表示的测量仅作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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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1-11-18 11:58